为做好我校2025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团队)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我校2025年第二批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人才(团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80人,有关岗位要求见下表。

表1:博士研究生(团队)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表2: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符合我校公布的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3.持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年龄要求

(1)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4年5月30日(含)以后出生);

(2)特别急需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人才(团队),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一事一议”。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人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待遇

(一)待遇标准

对于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按照学校引才政策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人才津贴等;符合阜阳市级引才补助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生活补助;根据学校具体岗位需求以及应聘人才的个人情况,双方按照协商签订的聘用协议约束管理;学校建设急需的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以上待遇所涉资金均为税前金额。

(二)其他服务保障

1.子女就学服务:对从阜阳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尊重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幼儿园)就学;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按“同级互转”原则妥善安排。

2.配偶安置:符合阜阳市配偶安置有关条件的,由学校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安置事宜;不符合阜阳市有关政策安置条件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安置工作。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s://zp.fyvtc.edu.cn。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符合报考的岗位要求。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各岗位招满即止。

各教学单位及人事部联系方式:

城乡建设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刘老师,18955805887;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军士学院):刘老师,17730391357;

经济与管理学院:范老师,19826579937;

康养护理学院:张老师,13470788200;

医学院:刘老师,15505583836;

学前教育学院:于老师,18326890977;

马克思主义学院:刘老师,15856786896;

组织人事部:高老师,18110510026。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1.资格初审。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三)考核

专业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为确保应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通过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市委人才局、市人社局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给予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人才招聘专业考核费用由学校承担,报考人员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参照《安徽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解释认定。

4.有关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冲突的,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由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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