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安徽省宿州市下关中 学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 50 名。其中:语数英学科教师各 6 名;理化生政史地学科教师各 4 名;音体美计学科教师各 2 名。
三、招聘对象
1.2025 届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在 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 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 2025 届毕业生,其中: 本科毕业生 2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 28 周岁以下,博士研 究生 35 周岁以下。
2.非应届毕业生:需满足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 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 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2025 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2025 年 7 月 31 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 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 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4 年 2 月 1 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 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 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 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投放简历时必须具备 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 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 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 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 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学校工作人员的其 他情形人员。
六、应聘
应聘采用简历邮寄或网络投放的方式进行,邮寄地址: 宿州市人民路与浍水路交口宿州市下关中学,收件人:人事 科;投放简历邮箱为 1005683205@qq.com。投放简历时间为 即日起至 6 月底。 投放简历时,按照要求填写简历表,上 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 格式,尺寸为 295×413 像素,大小 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其 中: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学习及工作经 历”自高中阶段填起,按年月顺序填写到现阶段,据实填写, 不得间断。
七、面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人员进入面试环 节。面试安排在 7 月中下旬,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时,应 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 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招聘条件必需的 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投放简历表。面试进行专业测 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 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八、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6〕140 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 号)等有关规定执 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 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 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 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 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 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皖办发〔2017〕24 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 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十、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 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 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 发现投放简历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 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招聘工作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聘用 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师范毕业生、军烈属子女优先考虑。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培训班。
本《公告》由宿州市下关中学负责解释。
政 策 咨 询 电 话 : 0557-3693366.0557-3691905 , 13955708215(下关中学)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29826(市 教体局人事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 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州市下关中学
2025 年 5 月 20 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hTQJ_8CLIKI5i6aJqV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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