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根据安徽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劳办20254号)、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镜湖区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就业见习人员招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该项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相关人员提供锻炼机会,提升就业能力,促进早日就业。

见习具体时间由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约定。见习期间按照2000元每人每月标准将见习补贴发放到个人银行卡或社保卡。

二、见习人员要求

2025届皖籍或在皖高校就学的未就业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确定上岗。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1.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是指参加就业见习时的适龄青年,整个见习期间应为“失业”状态,不做学历及户籍要求。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保障双向选择按期上岗,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镜湖区人社局就业科(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二楼207室),咨询电话0553-3878864。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下载填写好《镜湖区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四、上岗流程

1.资格审查:镜湖区人社局就业科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2.双向选择: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信息转各见习基地(区直部门)进行双向选择,各见习基地确定见习人选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向镜湖区人社局备案。

3.报到上岗:由芜湖市人社局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镜湖区人社局负责通知见习人员报到,见习人员3日内未报到的,视作放弃。

4.见习结束时,须提交离岗书面申请、填写见习证明报镜湖区人社局备案。

附件: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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