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员工作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汉普宿州分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解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 招聘岗位
驻人民法院调解员,配合开展诉讼调解工作。
(二) 应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纪律处分。
6.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7.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具备较强的保密能力。
8.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或法律工作者身份优先考虑,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9.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或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录取。
10.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具备较快的文字输入能力和档案整理能力。
11.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 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7日。
主要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聘用。
(一) 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309374439@qq.com。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 “调解员+姓名+联系电话”。
网上资格审查仅为初步筛选,不代表最终审核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且与个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完全相符。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初审但实际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 资格初审
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通过初审者,须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面试。
(三) 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 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五) 体检与考察
1.体检:初选人员需按要求在指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其应聘资格条件及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材料提交:初选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合格者,须于规定时限内提交政治考察所需材料(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关系及家庭关系说明等)。
四、 聘用及待遇
1.调解员薪酬将主要根据实际调解工作量,按照“以案定补”的方式确定。
2.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 重要事项说明
1.诚信要求: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律不予录用。
2.服从安排: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地点进行适当调整。
3.纪律重申:应聘者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若已录用,解除劳动关系。
4.通讯畅通:应聘者须确保在整个招聘期间通讯畅通。未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招聘各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宿州汉普法务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办公室 0557-392555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宿州汉普法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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