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东至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与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具体选调职位见《2025年度东至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职位面向全县副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副科级)。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考核等次)。

4.乡镇公务员应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

5.符合公开选调的学历、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8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2025年7月31日起通过东至县人民政府网、东至先锋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东至县政务中心大楼1007室,电话:0566-7011131)。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3张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说明。

(6)《2025年度东至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登录东至县人民政府网和东至先锋网下载)。

(7)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编办、各选调机关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因无人报考或者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或不按时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员要承诺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具备参与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依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选调机关组织实施。选调机关依据选调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

因考察不合格或拟选调人选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职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其中:拟选调人选自愿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其本人诚信记录。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照管理权限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分别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东至先锋网、选调机关和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及选调机关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566-7011131

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6510

附件:1.2025年度东至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5年度东至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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