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北城幼儿教育中心结合各岗位工作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幼儿教师、后勤人员(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招聘登记,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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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组织、实践能力、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备优良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儿童,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3.服从中心工作安排,能胜任工作岗位任务。

4.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幼儿师范院校毕业者优先;已取得其他教师资格的,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

登记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扫码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加入QQ群602933910 ,加群时备注“教师+个人姓名”,进群后及时修改群名片为“个人姓名+手机号”,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9:00—8月20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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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人员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女,50周岁以下。

3.关心爱护幼儿,有耐心、爱心、责任心。

4.有幼儿园保育或学校食堂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登记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扫码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加入QQ群 642773768,加群时备注“应聘岗位+个人姓名”,如“保育员+个人姓名”,进群后及时修改群名片为“个人姓名+手机号”,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9:00—8月20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维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登记: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03

录用及待遇

1.服务期限:自上岗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薪酬待遇:拟聘人员在岗期间薪资待遇(含试用期)比照县教育主管部门自聘保教人员薪资待遇执行。

3.本次招录的人员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其它福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享受同等外出参观学习、业务培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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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2.中心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招聘,劳动关系及社保均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本中心负责宣传发布招聘登记信息及支付劳务公司相关合同中的费用。

3.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信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由长丰县北城幼儿教育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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