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人社发〔2020〕59号)文件精神,现将经开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体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均可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

二、征集数量

公益性岗位290个。

三、征集范围

(一)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四、征集程序

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需填写《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材料。将纸质材料报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审核批准。

五、安置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先向村、社区提出认定申请,并通过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六、薪酬待遇

(一)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按月向经开区人力资源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含劳动者自己缴纳部分)给予补贴;个人岗位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七、用人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流程

用人单位按月向经开区人力资源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应当提供《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及花名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单、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等资料。个人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区人力资源局按月直接拨付至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账户。

八、日常管理

(一)用人单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1个月之内,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三)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于解除或终止就业人员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人员名单报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请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等积极申报,公益性岗位需求计划请报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同时提交《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联 系 人:聂晶晶   联系电话:6801019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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