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青年群体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鸠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就业见习人员招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该项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相关人员提供锻炼机会,提升就业能力,促进早日就业。
见习具体时间由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约定。见习期间按照2000元每人每月标准将见习补贴发放到个人银行卡或社保卡金融账户。
二、参加见习人员要求
2025届皖籍或在皖高校就学的未就业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确定上岗。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1、高校毕业生指皖籍或在皖高校就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是指参加就业见习时的适龄青年,整个见习期间应为“失业”状态,且要求见习报名前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原就业地)社区、街道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皖事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可线上办理)。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具体见习单位及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请有报名意愿人员于2025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7:00前,手机微信扫码下方二维码,填写鸠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报名小程序并上传填写好的芜湖市鸠江区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扫描件。
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流程
1、鸠江区人社局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将审核合格人员反馈至本人意向见习单位;
2、见习单位综合考量最终确定见习人选,报区人社局备案,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履行见习人员安置上岗的相关程序。
3、市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见习人员按照规定开展就业见习。
五、其他事宜
相关事宜由鸠江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5960065 。
附件1:2025年鸠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
附件2:芜湖市鸠江区就业见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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