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煤矿建集团”或“集团公司”)是国内乃至国际矿山建设行业领军企业,隶属于安徽省国资委,由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特殊凿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家安徽省属企业重组而成,是国内首批获得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综合实力连续19年位居我国煤矿建设行业榜首。
中煤矿建集团资产总额400多亿元,在岗职工160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2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86人、高级职称1065人,一、二级注册建造师204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8人。目前,集团公司上下拥有矿山工程、公路工程2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煤炭行业、公路行业2项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21项勘察、设计、资信专业甲级资质,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机电4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13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30余项其他资质,是一家集矿山勘察、设计、建设、运营,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市政、公路、铁路、隧道等工程施工,以及房地产开发、投资运营等产业链一体化的综合型企业集团。
一、招聘岗位
生产管理岗(非煤矿山)
二、招聘范围
集团内外部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和完善集团非煤矿山业务板块相关管理制度;
2.参与非煤矿山项目施工组织指导以及项目协调工作;
3.参与审批非煤矿山项目策划,并监督、指导项目策划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4.参与集团审批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5.参与重点项目的督办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三)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工作经历,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四)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廉洁从业,无不良记录,与原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应聘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集团外部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内部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矿井建设、采矿工程、地质工程等相关相近专业;
3.具有5年及以上非煤矿山施工生产、技木管理等岗位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方和沟通协调能力;
4.集团内部人员报名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且在M9或P7以上岗位任职满3年;
5.条件特别优秀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五、工作地点及待遇
工作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待遇:考核录用后任职集团管理序列M8职级,具体标准按照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集团通过专业招聘网站、集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按网络简历投递时间)。
2.报名方式
请勿多渠道重复投递,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所需材料请上传网站附件或报名邮箱。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与应聘者报考信息的匹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遵循择优原则,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为初审不符合条件或不具备竞争优势。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3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确定考核的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考核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岗位报考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1.参加考核人数不少于3人。
2.考核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成绩权重占比40%、面试成绩权重占比60%,二者相加为最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一样的,按面试成绩排名。
3.考核时间及地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4.考核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集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五)确定人选
领导小组按应聘人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确定拟录用人选的优先顺序。
(六)考察与体检
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健康状况、有无影响任职的违纪违法行为、所提供报名材料中有无虚假材料、有无与原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离职赔偿、与原单位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宜。如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等拟录用人员不能录用的,按拟录用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选。
由录用人员依据集团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公示
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后,在集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发放录用通知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集团外部人员录用后,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3.集团内部人员录用后,岗位试用期1年,经考核胜任者继续在本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原任岗位职级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九)其他事宜
1.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若在资格审查、背调等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集团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增、调减、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
3.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次招聘信息、各环节通知发布均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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