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荣军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拟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2025301

1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药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以下

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三年及以上三甲医院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引进后主要从事科研、教学工作。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七)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八)报考岗位出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所列“岗位回避”情形的;

(九)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十)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安徽省荣军医院门诊三楼政工科(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路231号)

联系电话:0552-8056007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为《安徽省荣军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书、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录用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面试

设立面试考官组,一个考官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面试对应聘者的思想素质、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确定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术水平、科研及教学能力、工作实绩、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荣军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事宜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院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省荣军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8056007

纪检监督电话:0552-8056028、0551-65902967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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