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鼓励带头发展优势产业、带领群众增收致富,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根据《怀宁县培育引进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工作方案》(怀农工办〔2025〕17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怀宁县小市镇平坦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现就公开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评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测、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
怀宁县小市镇平坦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1人,重点选聘综合运营型能人。选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hn.gov.cn/)发布。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小市镇平坦社区选聘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根据社区集体资源、产业情况,结合本次公开选聘岗位职责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人员基本条件:
选聘人员坚持好中选优,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农村工作,热爱“三农”事业,乐于到农村发展和服务,具有2年及以上农业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领域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
以上为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突出业绩或专业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不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在职领取报酬的村干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1.负责平坦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源人才开发、经营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财务、资产资源管理、资金项目协调、经营决策担当等),能立足平坦社区的特色产业和资源禀赋(详见小市镇平坦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资源资产),因地制宜促进基地提升、产业延伸、品牌塑造,制定有效运营方案,有效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稳步提升社区资源、资金、资产整体运营效益;
2.上级单位和村集体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2月26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怀宁县小市镇平坦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市镇平坦居委会平安大道023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根据所填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小市镇平坦社区选聘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在线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工作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
(二)综合评测
1.综合评测主要通过面试进行(参照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管理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实践工作经验和对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谋划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参加综合评测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学历排列;若学历相同,按报名表中的工作年限排列;若工作年限相同,则择优录取中共党员。
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执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体检、考察递补各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平坦社区经济联合社签订合作协议,首次合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试用期6个月)。期满后表现优秀的,经综合考评后可予续聘。
六、有关保障
1.经理人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效益分红两部分构成(对经理人预支生活补助),保底收益目标及效益分红比例、预支补助及方式等在后续合作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2.平坦社区全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信息和资源支持。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小市镇平坦社区经济联合社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夏国庆 13705567761
附件:1.小市镇平坦社区选聘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岗位表.docx
怀宁县小市镇平坦社区经济联合社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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