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目标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任务的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选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到村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守纪律、讲规矩,作风正、品行好;
2、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含)以上学历;
4、具有蓉城镇户籍;
5、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4、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
由合心村统筹招聘、面试等程序,进行公示和聘用。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
选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在“多彩蓉城”微信公众号媒体发布。
(二)报名
本次选聘报名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三张两寸彩色近照,到合心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至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诸丽君:18555324856,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
(三)资格审查
合心村根据报名表内容对报考人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并对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说明原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时间
报名后统一安排进行现场考核面试,考试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五)考察和体检
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岗位职数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由合心村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聘用管理
(一)考核管理
选聘工作人员由合心村党支部管理和使用,按有关规定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6个月。不胜任工作的,依选聘协议规定予以解聘,测评合格予以留用。
(二)工资待遇
选聘人员在村工作期间,6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3000元,留用后工资待遇比照村“两委”副职发放。
六、选聘计划表
中共青阳县蓉城镇合心村支部委员会
青阳县蓉城镇合心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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