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村干部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级“选青”后备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计划招聘214人(含东部新城12人、汴北新区2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四个意识”强,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善经营、懂管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胜任村级日常工作的身体素质和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潜能,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存在涉黑涉恶情形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撤销的人员;
(6)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人员;
(7)不能全脱产参与村级工作,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管理使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宿州市埇桥先锋网、埇桥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szyq.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6:00。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适应。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四)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2024年5月13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3日16: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4日23:00前登录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50分,时间120分钟。
(2)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5月16日-5月18日从报名网站http://szyq.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报名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通过宿州市埇桥先锋网、埇桥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
(六)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以主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主观题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七)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以主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主观题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考察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同时,区委组织部将联合纪委、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联合审查。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埇桥先锋网、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九)选岗。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镇(街道)组织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择村并签订聘用协议。最终成绩相同,以主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不参加选岗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管理使用。聘用期间,由各镇(街道)负责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和考核。村“两委”班子出现空额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从符合资格条件的聘用村后备干部中选拔使用;对考核不称职的,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报酬由区财政承担,参照村“两委”班子副职报酬标准执行,并随之调整。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61769(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2940(宿州市埇桥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3526(中共宿州市埇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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