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安徽省首批高等专科职业院校,是全省唯一的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司法行政警察招录培养试点院校、全国司法警官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安防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第二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安徽省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学生试点院校、安徽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第二届安徽省文明校园、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学院设有五系两院两部,高职招生专业33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3个、国控专业7个、省级以上重点建设(示范、特色)专业14个、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群4个、省“双高计划”专业群2个。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人,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拟聘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专 业

学历 

学位

年 龄

其  他

专业技术岗位

2026123

1

法学(0301)、公安学、公安技术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以下

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张老师  0551-62233358

专业技术岗位

2026124

2

电气工程、资源与环境遥感、安全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智能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以下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ahjyrsc@163.com。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粘贴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博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并能取得XX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书面证明。

2.提供能代表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3.上述材料须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电子文件须以“博士+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

六、资格审查

1.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能力评价。能力评价主要侧重于对报考人员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资格初审和能力评价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评。未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评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学术评价。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学术评价采用PPT学术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各为1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顺序由抽签确定。

2.考官组成。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应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3.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50%、学术评价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试讲成绩、学术评价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试讲成绩×0.5+学术评价成绩×0.5。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成绩、学术评价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司法厅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司法厅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由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人事警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233358、19855182029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233328、0551-65982230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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