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太和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太和县县级公立医院2026年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

本次招聘的公告、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www.taihe.gov.cn)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200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按照《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2.执业或专业资格

医师岗位(202601-202616,202620-202638):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报到时须提供规培证(或规培考核合格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暂无执业医师资格证的2025年、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自聘用上岗之日起3年内考取医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

护理岗位(202617-202619,202639):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时提供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否则不予聘用。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thwjw.pzhl.net/index.php。注:所有校招途径报名,投递简历人员,必须使用上述网站重新报名,否则无法通过网站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00至5月2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http://thwjw.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太和县县级公立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5月2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5月25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笔试费用45元/每人每科缴纳(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岗位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8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五、笔试

太和县县级公立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中202601-202617、202623-202632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上述岗位免笔试。

招聘计划中202618-202622、202633-202639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参加笔试考核。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满分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6年6月6日(周六)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可于6月4日至6月6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六、资格复审

有笔试岗位(202618-202622、202633-202639),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免笔试岗位(202601-202617、202623-202632),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也需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直接打印)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进行全面考察。

具体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及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等事项将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八、综合成绩

(一)笔试岗位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专业科目》成绩÷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二)免笔试岗位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公布。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管理,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太和县卫健委负责解释。太和县卫健委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信息咨询电话:0558-8638005

监督举报电话:0558-8699271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太和县县级公立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