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合肥市中医院)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为各相关临床、医技科室高层次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及硕士学位,博士、副主任医师年龄一般40周岁及以下,主任医师年龄一般45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三)应聘者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质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待遇
(一)符合条件可享受市级相关人才政策。
(二)按照医院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可一人一议。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提交材料:有意者请填写《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并将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按“应聘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论文-专著-科研课题-成果奖励-社会任职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hfsyrsc@163.com或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告知。
(三)面试考核:接到面试通知者,面试当天须提供相关证件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者须知
(一)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材料,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二)应聘资质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及证件资料均正确、真实、有效。若所提供之信息或所附之证件资料错误、虚假、无效,违反诚信原则,有欺骗、隐瞒、伪造或提供不实信息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隐瞒曾发生过的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提供虚假的入职材料或履历信息,则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三)本公告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1-63672133/63669010
监督电话:0551-63672047
邮寄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204号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四楼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230022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