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科室发展需求,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医院实际情况,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患有精神病史、吸毒史,或头孢类、青霉素类过敏史。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1)24周岁以内即(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8周岁以内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30周岁以内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35周岁以内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3.拟聘人员上岗前须取得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相
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6日17:00至6月19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1.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http://ahexam.cn/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2.上传报名证件(原件)
助产岗位招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考生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级及以上医院8个月以上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
3.其他岗位应历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考生承诺书(附件3)、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就业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对有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①工作证明,②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保证明等材料为支撑。
4.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4年6月21日16:00点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招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5.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24日16:00前登录安徽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4年6月26日9:00点至2024年6月28日17:00点之间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笔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40%,专业知识占60%,两科分别按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历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本科毕业证、硕士毕业证(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学位证)、工作证明、实习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纸质版等材料到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4号楼11楼人力资源部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应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实习证明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到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4号楼11楼人力资源部参加资格复审。
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为确保面试公平性,面试人员回答问题时,不得涉及个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与面试无关的内容,凡回答问题涉及不该涉及的内容,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转换成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考生的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我院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对于综合成绩相同,并列达到入围分数且超过医院岗位计划数的考生,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并录取。
四、体检考察
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拟录取人员入院前社会表现情况及报名资格条件。
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考生中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录取。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上报批准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001岗位应届毕业生到岗后当年需通过执业医师考试,第一次未通过执业医师考试人员医院将给予待岗处理,第二次未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者医院将给予辞退处理。
上报备案后放弃招聘岗位的,由人力资源部记入诚信档案,当事人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我院招聘。
七、监督、指导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 询 电 话:0558-6669026 (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8-6669011 (医院纪检监察科)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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