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区教育局现面向本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人员范围和计划

面向本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教研员2名、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及相关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2.品德高尚,工作责任感强,有教育情怀,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5.参加工作时间10年及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所需的岗位条件和身体条件。

(二)教研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小学数学教研员

具有数学类相关专业,6年(含)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完成一个完整的小学学段教学任务,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及以上。曾获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教研类评选表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

2.中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

具有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6年(含)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完成一个完整的中学学段教学任务,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及以上。曾获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教研类评选表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2.地点:颍东区教育局11楼人事科

3.方式: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含有效联系方式)、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报考学科教研员的还需提供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和现任职称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留存)进行现场报名。

4.凡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1.教研员岗位的考试采取专业发展评价和无学生上课(包含答辩)的方式进行。

专业发展评价将根据个人获奖情况按以下项目进行计算:省级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多媒体教学)评比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市级名师称号的加3分,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加2分,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称号的加1分,市级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多媒体教学)评比一等奖加1分;县(区)级名师称号的加1分,县(区)教学技能十佳教师称号的加1分,县(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0.5分;“一师一优课”或“微课”获部优加1分,获省优加0.5分;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加1分。

以上规定之外的其他奖项不纳入加分范围,同一奖项只取最高级别奖项确定加分项,不累计。根据各岗位专业发展评价成绩,取前5名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得分并列的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无学生上课环节,满分100分,设置无学生上课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70分。

教研员岗位总成绩按专业发展评价成绩占50%、无学生上课成绩占50%合成确定,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发展评价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专业发展评价得分再相同,先后以获奖级别、数量确定优先。

2.其他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60分,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参考资料。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下属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优先,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三)体检与考察

按岗位所需1:1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违反师德品行行为,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颍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选调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所空缺额不再递补。

选调人员在选调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流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任手续,待遇按照新聘岗位标准执行。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272007   0558-2317850

监督电话:0558-2272093

附件:2024年颍东区教育局面向本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阜阳市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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