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编制使用效率,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区委编委同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开展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范围
(一)选调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5名,其中选调公务员6名(详见附件1),事业人员19名(详见附件2)。
(二)选调范围
1.选调公务员范围为全区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选调其他岗位的为全区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事业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不纳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群众公认度较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
3.除试用期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乡镇公务员报考须具有5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选调生需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5.服从组织安排,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身份、学历、学位、经历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 日- 7日(工作日上午8:00-下午5:30)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427室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交《六安市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对综合文字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对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方可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4年8月9日下午2:30-5:30,到考点办公室(区委组织部427室)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
(三)考察
1.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
2.考察出现放弃人选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后,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公示和调动
拟选调录用人员名单在叶集政府网、叶集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叶集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相关信息在叶集政府网、叶集先锋网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64-2770111(区委组织部)
0564-648830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4-2770088(区纪委监委机关)
附件:1.《六安市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六安市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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