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城乡治理体系工作基础,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现特面向歙县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歙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在我县辖区内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0月31日);
2.男性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女性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目录见附件1)或本人担任过省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女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或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近五年考核评议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个人报名、乡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对照资格条件,按要求填写《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连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获奖项(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一并报本人所在乡镇党委审核。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表现情况,所在乡镇党委应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拟推荐人选,出具正式意见(包括正式的推荐报告盖章版和报名表,其中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报名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1月11日17:00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工作室。
2.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及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统一向相关乡镇反馈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应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解决村(社区)实际问题和适应岗位能力。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选与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名单在歙县先锋网公示。
(三)考察和体检。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相关乡镇、村(社区)了解情况,并充分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审计局、县卫健委意见。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考察人选的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因体检、考察环节中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县委组织部综合考虑竞争择优、体检、考察和乡镇事业编制等因素,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如考察认为各考察对象均不符合职位需要,本职位此次也可不予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县委组织部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列入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乡编村用人员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后,须继续在本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
四、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乡编村用”聘用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不符合退休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由歙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6515808(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工作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0589(歙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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