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鞍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马机编办〔2019〕66号)、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下达市属有关事业单位聘用驾驶员指标的通知》(马机编办〔2020〕79号)要求,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水利局招聘驾驶员1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学历、专业资格、相关技能等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计划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17办公室(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2楼,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3.报名者须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需粘贴本人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能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3)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6.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3:1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人力资源招聘群”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驾驶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驾驶技能测试
(1)确定驾驶技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驾驶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驾驶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技能测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如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未达70分,取消本次招考。
(3)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体检标准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信用状况等方面表现。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对总成绩后一位的递进,进行体检、考察,以此类推。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水利局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直接签订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根据单位相关规定,由招聘岗位所在用工单位负责新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根据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检查
根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由市水利局负责新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执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印发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人社〔2020〕13号),起聘工资按该通知中规定的相应标准施行。
报名咨询:0555-2486411(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818(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55-8362717(市水利局办公室)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水利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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