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机构改革成效,优化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结构,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岗在编人员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30名工作人员,具体选调岗位及计划详见《埇桥区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方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等方式进行。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埇桥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岗在编人员(教育和医疗系统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 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 期满影响使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9日16:00登录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yq.pzhl.net/index.php),按照要求在报名系统填写《埇桥区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经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签字盖章扫描上传),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逾期不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1月1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月1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5年1月12日(星期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11日登录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报到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见面试通知书。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1.根据面试成绩和各岗位选调计划数,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2.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对拟选调人选的编制和档案等有关情况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事关系

选调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及未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选调期间如遇机构改革或其他重大工作调整,本通知将根据改革有关政策以及实际工作需求进行调整;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面试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人员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取消资格;

(四)区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对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将根据工作需要发布补充通知;

(六)本通知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区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2940(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4541(中共宿州市埇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埇桥区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埇桥区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埇桥区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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