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省级重点建设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省级高峰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拥有蚌埠龙湖东、西两个校区和合肥高等研究院等三个教学科研功能区。学校学科体系完备,财经类学科综合实力雄厚;人才培养坚持科学理念,持续实施“安财新经管”战略,培养范围涵盖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等多层次体系。近年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教学科研成果显著,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根据学校综合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一、招聘人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有一定团结协作精神;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身心健康。
(二)具体要求
- 高端人才
(1)A类人才
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研究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和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战略顶尖人才,或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大师,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等。身体健康,能很好地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2)B类人才
取得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国际上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具有重要创新发展潜力,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的教学科研团队的领军人才,如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3)C类人才
取得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本学科扎实专业知识、前瞻学术视野,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先进水平能力的杰出人才,如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省部级杰出人才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 优秀博士
二、人才待遇
(一)高端人才待遇
(二)优秀博士待遇
- 基本待遇
(1)薪酬待遇类型由优秀博士根据条件及个人意愿选择适用。
(2)购房补贴在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先行发放50%,剩余购房补贴根据优秀博士入职后5年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按比例发放。
(3)特别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的待遇实行“一人一议”政策。
- 其它待遇
(1)优秀博士享受副教授绩效待遇 3 年,优秀全职博士后享受教授绩效待遇 3 年。
(2)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特聘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应条件的人才入职后可以聘为安徽财经大学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
(3)提供有竞争力的教学科研奖励配套政策。
(4)根据市有关政策和学校有关文件,为优秀博士子女入学提供支持。
(5)紧缺专业优秀博士增加购房补贴 10 万元。紧缺专业包括:数字经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马克思主义理论、会计、金融,依据毕业证书的专业进行认定。
三、岗位需求
备注:高端人才和优秀博士首次工作地点可以选择蚌埠或合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至用人单位邮箱,并同时抄送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acrscs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学院+毕业院校+应聘者姓名”,例:“经济学院+XX大学+王**”。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三)考试考核
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公告发布至少十个工作日后,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7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考官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评价,重点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 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近年来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等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1171。
3.此次公布的2024年博士招聘计划还须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审批后,该计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976
E-mail:acrscsz@163.com
招聘网站:http://rsc.aufe.edu.cn/
通讯地址: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邮编:233030
特此公告。
安徽财经大学
2024年1月16日
(安徽财经大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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