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合肥高等研究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为文科类相关专业(如中文、新闻、历史、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
2.能力要求:具备出色的文字功底与书面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高质量文稿撰写;思维灵活,富有创新精神,善于从多角度思考问题并提出新颖解决方案。
3.年龄要求: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性别要求:仅限男性。
5.居住要求:当前长期居住于合肥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公文处理、会议组织及档案管理。
2.协助制定规章制度,督办重点工作。
3.协调后勤保障与固定资产管理。
4.承担来访接待、信息报送等综合事务。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的人员费用实行包干制(10-12万元/年,含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的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安徽师范大学合肥高等研究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用电脑填写完整,将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此邮箱15655228018@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名为:综合室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六、考核时间及方式
1.面试
(1)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按照10:1择优进入面试,不足10:1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到面试人员。
(3)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2.体检
(1)面试通过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开展相关体检事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要求并有权通知其他应聘者体检,并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①体检不合格的;
②未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
七、聘用
1.经材料审查、面试且体检合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未按照约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与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3.合同期内必须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和考核要求。
八、其他
1.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2.咨询电话:0551–63419830。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合肥高等研究院综合室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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