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华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为宿州市高新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宿州市华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网络)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8:00至2025年1月2日(星期四)17:00止,考生在此期间线上投递报名材料,网络发送时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报名邮箱为suzhou_lichuang@163.com。
2.报名材料
(1)《2024年宿州华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验证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上述报名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版材料打包发至报名邮箱(备注姓名+岗位)。
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同时使用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有效期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报名费用100元/人。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验证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招考职位按1:3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依据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宿州市华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每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公司正式员工薪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27815
监督举报电话:0557-3697182
附件1:宿州华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宿州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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